欧盟发布食品接触材料中双酚A禁令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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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食品接触材料中双酚A禁令草案

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关于在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中使用双酚 A (BPA) 和其他双酚及其衍生物的委员会法规 (EU)。该法案草案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8日。BTF检测实验室提醒各厂商尽快做好草案准备工作并进行食品接触材料测试.

食品接触材料测试
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BPA
1)禁止在与食品接触的油漆涂料、印刷油墨、粘合剂、离子交换树脂、橡胶等制造过程中使用BPA(CAS号80-05-7)物质,以及将部分或全部由这些材料组成的食品接触最终产品投放市场。
2)允许使用BPA作为前体物质合成BADGE及其衍生物,并将其作为含BADGE基团的重防腐清漆和涂料的单体进行制造和销售,但有以下限制:
·在进行后续制造步骤之前,应在单独的可识别批次中获得液体环氧 BADGE 基团的重型清漆和涂层;
·重质清漆和涂料中涂有 BADGE 官能团的材料和产品中迁移的 BPA 不得检出,检出限(LOD)为 0.01 mg/kg;
·在食品接触材料和产品的制造过程中使用含有BADGE基团的重防腐清漆和涂料,不得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或与食品接触时引起水解或任何其他反应,从而导致材料、物品中存在BPA或食物。
2. BPA相关法规修订(EU)No 10/2011
1) 从(EU) No 10/2011法规授权的物质肯定清单中删除物质151(CAS 80-05-7,双酚A);
2)在肯定列表中增加物质编号1091(CAS 2444-90-8, 4,4'-异丙苯二酚二钠),仅限于合成滤膜用聚砜树脂的单体或其他起始物质,迁移量无法检测;
3) (EU) 2018/213 修正案废除 (EU) No 10/2011。
3. BPA相关法规(EC)No 1985/2005的修订
1)禁止使用BADGE生产容量小于250L的食品容器;
2)基于BADGE生产的清漆和涂料可用于容量在250L至10000L之间的食品容器,但必须符合附件1中列出的BADGE及其衍生物的具体迁移限值。
4. 符合性声明
所有在市场上流通的食品接触材料和本规定限制的物品都必须有符合性声明,其中应包括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分销商的地址和身份;中间或最终食品接触材料的特性;声明合格性并确认中间食品接触材料和最终食品接触材料符合本法规和(EC) No 1935/2004第3、15和17条规定的时间。
制造商需要进行食品接触材料测试尽快并出具合规声明。

食品接触材料测试
网址:
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3832-Food-safety-restrictions-on-双酚-A-BPA-and-other-双酚-in-食品接触材料_zh

食品接触材料测试


发布时间:2024年3月6日